[摘要] 项目位于大通街以南、西关街以北、车站南路以东、运通小区以西合围区域。规划总用地为6.7982公顷(102亩),西地块约4.137公顷(62.10亩原规划为)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建设 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规技建字【2018】43号
火车站广场南 改造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项目位于大通街以南、西关街以北、车站南路以东、运通小区以西合围区域。规划总用地为6.7982公顷(102亩),西地块约4.137公顷(62.10亩原规划为),原规划主要为住宅,东地块占地2.661公顷39.92亩,商业。因原方案审批时间较早未设消防登高场(地以及),避免出现新的商业库存,现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内容为:
1、东区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建筑由商业调整为住宅及部分底商;
2、配套幼儿园面积由1900m增加至3300m,班数由6班增加至12班;
3、西区住宅增设消防登高场地;
4、相应西区出入口及车库出入口位置调整、住宅及沿街商业建筑层数相应变化。方案调整后项目整体容积率不变、绿地率增大,建筑密度降低,幼儿园规模增大,停车配比及方式不改变。以上调整内容详见变更后图纸。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
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 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合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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