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 退市企业搬迁工作安排,我 拟收储位于襄都路以东、新兴东大街以北一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证载面积53173平方米(合79.76亩),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
邢开国收【2018】03号
根据 退市企业搬迁工作安排,我 拟收储位于襄都路以东、新兴东大街以北一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证载面积53173平方米(合79.76亩),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的居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 权证》交到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 ,由邢台市不动产登记 依法予以注销(变更)。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范围内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镇(办)主张权利,预期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 将对上述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
联系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888号
联系电话:0319-3636680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2018年7月3日结束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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