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南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出让编号南和县【2017】1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南国土告字[2017]13号
经南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出让编号南和县【2017】1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13日,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13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以上资料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17时,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具备申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17年12月13日17。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南和县;账号:0406034029100011435;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9时至2017年12月15日11时(十个工作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按照政府要求该宗土地附带其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已有建筑物参与经济指标计算。已有建筑物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价值33248057元,建筑物价款不参与出让宗地竞价。该宗土地在成交后竞得人除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成交地价款外,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地上建筑物价款33248057元缴纳到指定的共同监管账户。
2、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所有。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列条件,提竞买申请视同对本 宗 所 交次出让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地址:南和县和阳大街295号
联系电话:0319——4561626
十、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宋璟大街西段路北)联系电话:0319——4667186
出让单位: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交易见证机构: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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