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根据 《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北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在用地性质、建筑风格、建筑层数、容积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规划设计条件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尚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区24#住宅楼住宅户型进行变更。
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台左岸春天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日前,根据 《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北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在用地性质、建筑风格、建筑层数、容积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规划设计条件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尚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区24#住宅楼住宅户型进行变更。
变更后,24#楼建筑面积由6238平方米变更为6188.9平方米,减少4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5458平方米变更为5435.52平方米,减少22.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780平方米变更为753.38平方米,减少26.62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7年10月2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 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2017年10月10日
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正紧锣密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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