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邢台市桥西区 向我局提出对南大汪旧村改造C区总平面进行局部调整,在地上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不变的前提下做如下调整: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建设 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规技建字〔2017〕68号
南大汪旧村改造C区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邢台市桥西区 向我局提出对南大汪旧村改造C区总平面进行局部调整,在地上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不变的前提下做如下调整:
1、用地边界调整:2017年4月13日,原C区统一规划地块已出让给其他单位,因此,将C区去掉统一规划块。
2、C8#保障房调整为商品房,2个单元调整为1个单元,两梯8户调整为一梯2户,户数由32户调整为8户。
南大汪C区总户数由586户(含保障房202户)调整为562户(含保障房170户),减少了24户(商品房增加8户,保障房减少32户)。
3、停车调整:
(1)地下车库轮廓及面积调整。去掉C区地下车库统一规划地块,地下车库退南侧用地界线6米,退西侧用地界线2.81米,地下车库面积(不含统一规划地块)由22455.24平方米调整为21601.19平方米,减少了854.05平方米。其中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下面积为13529.33平方米,调整后减少了194.61平方米。地下车库停车由533辆(765-323)调整为512辆,减少了21辆。
(2)地下车库出入口调整。依据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4.1.4有关规定,将C5#楼旁地下车库出入口向西移6.34米。
(3)增加地面停车位。地面停车增加了21辆,由148辆调整为169辆。
调整后C区(不含统一规划地块)停车数量681辆不变(地上169辆,地下512辆),其中住宅停车为443辆(商品房392、保障房51),满足商品住宅1辆/户、保障房0.3辆/户停车配建要求。
4、C区地面停车率为21.73%调整为24.82%,增加了3.09%;小区总停车率由20.78%调整为21.38%,增加了0.6%。
调整情况详见附图。该 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2017年10月5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 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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