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邢台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三奕润城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有关问题函》的意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建筑长宽尺寸不变的前提下变更A-10号住宅楼一单元户型,相关变更情况详见附图。
相关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规技建字〔2017〕67号
三奕润城三奕润城7490元/平方米起4.14分兴达路与泉北大街交叉口400-176-0760 转 639308七期A-10号楼变更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邢台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三奕润城三奕润城7490元/平方米起4.14分兴达路与泉北大街交叉口400-176-0760 转 639308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有关问题函》的意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建筑长宽尺寸不变的前提下变更A-10号住宅楼一单元户型,相关变更情况详见附图。
此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接到本通知10日内(2017年9月30日前)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到市规划局建设规划科陈述您对该事项的意见。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2261056
2017年9月21日
房说邢台:8月份邢台楼市数据及预售证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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