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中心拟收储林庄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40.2305亩(其中9.378亩为代征道路、5.1375亩为代征绿地,详见附图)。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函告我中心“该三宗土地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林庄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主张土地权益事宜的通告
邢西土储告〔2017〕4号
我中心拟收储林庄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40.2305亩(其中9.378亩为代征道路、5.1375亩为代征绿地,详见附图)。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函告我中心“该三宗土地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位于钢铁西路以东、林庄回迁区以西、朝阳北街以南、银泉大街以北,面积49.4805亩。
宗地二:位于钢铁西路以东、钢铁路以西、金泉大街以南、朝阳北街以北,面积44.5455亩。
宗地三:位于监狱家属院以东、钢铁西路以西、朝阳北街以南、银泉大街以北,面积46.2045亩。
以上三宗土地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上述拟收储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由其收集齐全后,交到
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按照属地原则到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主张权利,不向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邢台市桥西区莲池大街866号联系人:闫磊
联系电话:0319-2606717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8月9日结束。
2017年7月26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