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项重点内容,《物权法》中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推进这项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具有重大意义。
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业务流程的公告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项重点内容,《物权法》中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推进这项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具有重大意义。我市2016年11月28日起正式启动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停止发放。为了方便市民和企业,现将主要登记事项及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首次登记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前需先进行权籍调查。
办理流程:权籍调查→申请→公告→受理→审核→登簿→发放证书
二、其他登记
1、不动产权变更登记;2、不动产权转移登记;3、不动产权抵押登记。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需先进行权籍落宗业务。
办理流程:权籍落宗→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放证书
我中心将坚持以民为先、以人为本、服务全市经济的原则,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层次,倾力打造便民、高效、文明、和谐的优质服务窗口。
不动产登记中心位于桥东区泉北东大街311号(泉北东大街与开元路交口东北角)。咨询电话:3218301
2017年3月1日
住房保障服务清单发布 多举措保障"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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