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邢台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向我局提出《水岸绿城小区24#楼变更申请》,在24#楼建筑长宽尺寸不变、建筑层数不变情况下,24#楼内部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详见变更图)。
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规技建字〔2017〕1号
水岸绿城小区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邢台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向我局提出《水岸绿城小区24#楼变更申请》,在24#楼建筑长宽尺寸不变、建筑层数不变情况下,24#楼内部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详见变更图)。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2017年2月17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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