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8月16日,河北凰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凰家公元项目未建单体局部调整的申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规技建字〔2016〕30号
凰家公元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2016年8月16日,河北凰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凰家公元项目未建单体局部调整的申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10#楼地下一、二层部分储藏间内部增加分隔墙;
2、取消15#楼西侧的二层商业楼,地上面积减少264.18平方米,地下面积减少257.9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共计减少522.14平方米;
4、取消地下车库南侧的供热锅炉房(主要内容见附图)。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6年10月2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2016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