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针对开发企业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建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不及时,导致群众购房款无法第一时间接受监管的问题,创新实行“先上车后补票”预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便企利民新举措。
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针对开发企业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建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不及时,导致群众购房款无法时间接受监管的问题,创新实行“先上车后补票”预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便企利民新举措。
即: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应同步到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预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待开发企业完善资料后,再按程序补办建户手续),促使购房户能在时间向监管账户缴存房款。
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未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开发企业,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郑重提醒广大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务必查看所购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务必及时将购房款直接缴存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各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已在邢台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请登录xtfdc.org查询),以确保您缴存的购房款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0319-2255816
特此通告。
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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